Archive for the ‘創作’ Category

閱報不如睇Blog

看書、閱報和睇Blog,可能是現在我們不少人的三大精神食糧。但看書、閱報兩者功用不同,書很少可以提供最新的東西,於是他就以資料的系統性為主,即將知識、資料歸納,分析及整理結論;大體而言都是這樣,即使是稍有點例外的情況如散文集,亦不少會作出一點點整理歸類,否則書就永遠不能特立於報紙了。

報紙是以新聞為主,內容多,而不會在意於在深入的探討。即使被視為焦點性的新聞,亦不過是多了一點社評和其他專欄的評論。在之前,我曾說如果香港只得一份報紙,情況是令人心寒的,因為這份報紙的言論將成為唯一言路,灌進我們的腦袋,而同時我永遠不會相信,人們獨立思想能力和意識是足夠應付所有不盡不實不確當的言論的,那就像有人說「鬼話說得多也會變成真話」;公國說只要該報保持中立就沒有問題,但一份報紙如果永遠要保持中立,豈非要說報紙裡的作家們都不可以作出任何價值判斷?一旦有價值判斷,又何以會中立?如果不作價值判斷,亦即是說,報紙不能再有專欄和社評了。

Blog是新興玩意,說他要取代書,或者要取代報紙,其實也說不過去,至少應該說,在現階段,我們還是想也想像不到。但有一點,他的價值是不能被取代,就是將內容提供從由上而下的組織結構改變成橫向傳達,這種改變使大眾成為內容的提供者,而其好處在於多,而非中立,因為不同的意見多了,使我們能從各種想法中找出自己所認同的。我相信Blog能大行其道,尤其在香港的原因,就是我們對於每一樣事情和討論,無論在政治,文化,生活上,都希望吸取多一點不同的意見,而不希望僅僅讓狹隘的傳統媒體成為我們的思想的唯一牽制。

這樣的發展固然是好的,因為各人的思考不同才會磨擦;真理牢不可破,而巧言令色者也經不起甚麼考驗,真理越辨越明是基於人類本有的理性。即使今日我仍然相信港人是普遍少於自發性思考的,但終有一天,我們還是會因為在思想的不斷磨擦中,得都啟發和理智上的提升。

P.S:本文是由書和報紙的觸發而寫的。其實在我的立場看,研究哲學理論,須要頭腦的極度清晰,這甚至要在某程度上遠離世事;這可能是為甚麼作者說自己是新聞絕源體有關係的。

寫完本文後又見7-11的文章,好長,但分析得細膩,妙。亦多謝7-11為我以前寫過的東西綜合解釋了一番,才未致於令我認為自己是表達力有問題的人。XD

績談抄襲風波--另一個話題

抄襲風波果真是停不了,停不了的餘波都在我上一篇的文章上。有必要澄清的是,我在上一篇文章沒有談及我對抄襲行為的立場,而只是針對該事件,眾人的行為,我認為不值得不認同,但這正是因為我尊重產權的結果,因為如果產權持有人的權連決定是否允許別人使用,利益是否受到保障的權利也沒有,則產權法根本是虛設。

我在該篇文章也強調了,好戲量事件和這次事件的爭議是兩個不同的問題點,那一次是hello kitty版權持有者要發律師信給好戲量,眾所爭論者,乃此行為是否合理。

當時我持正面的意見,同樣是基於產權的立場,版權持有者有權去發律師信,當時ahoi跟我曾爭論過幾遍,那裡我透露了我對藝術與抄襲間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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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風波停不了

抄襲風波停不了,近日在inmedia出現的遊行海報又惹起爭端,看了不少網上的意見和議論,惟未見有一中題者。

這次的爭論和上一次好戲量的事件,毫不相同,那一次是hello kitty版權持有者要發律師信給好戲量,眾所爭論者,乃此行為是否合理;這次,則是未見有Ipod版持有人走出來要告誰,而網上就已走了大堆正義之師出來,聲討抄襲事件,皇帝不急,太監卻欲急之!奇哉怪也!

問題是,如果皇帝也不覺得有問題,又或者甚至覺得這對他很有利,又如何?太監們難道就要代君起仁義之師討之滅之?果如此,則最終損害了皇帝的利益者,豈非就是熱心的太監們?

而要連帶一談,但不能混為一談的是,藝術,創作,抄襲的關係。藝術創作,經常會透過借用的手法來進行重新創造--可以好,可以壞;可以抄得徹底,可以抄得隱蔽;可以妙絕巔毫,令人嘆為觀止,也可以眼高手低,令人不屑視之,但最重要的是這與犯法與否毫不相干。

最後,只希望大家要理性討論,也犯不著互罵,訴諸人身攻擊,因為訴諸人身攻擊是一種謬誤,思考欲要確當,此為之大忌。

相關文章:
1.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12/01/696/

2.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group%5fid=72&item%5fid=81216
3.http://www.martinoeihome.net/blog/?p=69

昔日文章:

1.Plagiarism and Creativity

2.符號文化

Artrage 2

the girl

Artrage 的局限,沒有極細的筆鋒,想不到如何令頭髮畫得較有飄逸感。

artrage

My first digital painting. Thank you 域高 for the software.

LAST SCENE - FAUST

Last Month, I went to the Hong Kong Cultural Centre to see the Opera- FAUST. It is an enjoyable experience, though I don’t understand French and feel tired and uncomfortable when I look at the opera libretto displayed aside; maybe, I’m too closed to the scene.

The most marvelous scene appears at the end of the Opera when Marguerite dies-“heavenly radiance transforms the cell as Marguerite’s soul enters heaven.” As requested, I painted this scene with the aid of Photoshop eventually, dedicate it to those have not see the s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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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派大師群像(預告篇)

Three Painters

 Vincent Van Gogh

CG visual 數碼視覺

CG visual 數碼視覺

個網站幾多野睇,有短片,電影預告等

其實以前大學選科時都有擇有關多媒體既學科,但
冇入到啦;而家諗下,入左,可能仲好,仲岩我,
不過,都已成過去了。

Plagiarism and Creativity

WE LOVE COPY

現今談抄襲,或是知識產權,已經變得相當複雜,可能盜用了別人少許概念,便是抄襲,觸犯法律;也可能明目張膽地複製,也沒有甚麼後果。上面那個網址,記錄了不少被發現的盜版設計,非常有趣。

事實上,香港無論電影、電視劇、乃至廣告、歌曲,都累有聽聞抄襲事件。黃子華曾在他的首個棟篤笑《娛樂圈血淚史》,憶述他當年任編劇的時候,被老細罵他外文不夠好,當時老細用他不流利,也不端正的廣東話說:「你外文不好怎樣寫劇本呀?雖知我們香港的劇本大部份都是依靠翻譯架嘛。」這是一個較概括的講法,至少可見,香港劇本在那個時期曾依賴翻譯,抄襲。

近期的一比九十九短片,其中由梁朝偉色演的那輯,影片由開始時描繪中環的街道上四周俱寂,彷被冰封,一片灰暗的色彩;及後,幾位醫護人員(白色服裝的)突然用力踏破地上的冰封,數秒之後,大地回服光明,天空化為蔚藍。這輯短片,在意念上跟不知多少年之前米高積信的EARTH SONG 的MTV 明顯是同曲亦同工,沒有兩樣,也是有人兩腳踏地,黑暗變成光明之類。如果想知到有多相似,還是自己親自去認真驗證一下吧,畢竟,欣賞甚麼創作,始終難免會帶有主觀地預設了的偏見。

誠然,你也可以說這是一種變奏,非同抄襲;所謂創意、創新,也沒有人敢說創造百分百的新事物是可能的,是必須的,否則,世上恐無人再懂創作了。試問,有那個設計師,不用學習前人的經驗?可以不看看別人怎樣創作?我認為所謂創新,其實包含了大部份的改革,改良的意思在內。

所以,直抄不諱的設計者們呀,你們當改良不願改良的本質,聞說黑澤明的《亂》有莎士比亞的《李爾王》的影子;日本電影《跳躍大搜查線》,也模仿了《沉默的羔羊》的情節,但豈不成了佳話?要抄得有技巧,才可「與時並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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