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將《聖經》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

要求《聖經》送交淫褻及不雅物品處進行評級,是由眾多網民發起和嚮應的行動,行動將成為對影視處、淫審處的重大衝擊,同時也徹底地揭露了此制度之荒謬面。無論他們作出甚麼反應,亦必陷於絶境,這正正因為他們對於道德價值的標準和應有的規範含糊不清,在沒有法則所帶領之下只會成為港人笑柄,而真正操縱著他們的,或者說牽著他鼻子走的,往往就是傳媒,因為它根本沒有能力獨立於輿論,制度在沒有原則的支持之下不過是一個沒有靈魂的機器。
影視處不送檢《聖經》至淫褻及不雅物品處進行評級,並發聲明指「《聖經》是宗教文獻,也是人類文明的一部份,歷代相傳。影視處認為,這些源遠留長的宗教文獻或文學作品,並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所以影視處不會將《聖經》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映雪在其《革淫審的命尚未成功,仍需努力》一文中作出了相應的反駁,並呼籲網民繼續向影視處、淫審處施壓,提交投訴。而我看到的是,從這段回應之中,不由得我們感受不到它們作出送檢或不送檢的理由不過是一個個人的感覺,再者他既然可直指出「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那麼,淫褻及不雅物品處還有何用?這分明是越俎代庖。正如黑冇事所說,若送檢會變成國際大笑話,現在呢?卻是更大的笑話。
這場情色版風波,揭示了社會制度之荒謬一面,往後我們應該更理性的看待傳媒和政府之間所作出的道德判斷究竟是否能夠真實的,大公無私的反映我們大眾的心。
我發現而家D人成日話國際笑話,究竟國際笑左未?定係我地只係自己笑自己?
其實呢樣野根本唔係笑話,聖經才教徒眼中當然不會視為不雅,但在其他人睇中就很難說。
外國好些網頁有討論,及新聞媒體報導。如果我係鬼佬,我或者會挖下頭,然後睇到係香港,一笑置之。
http://blogs.usatoday.com/ondeadline/2007/05/hong_kong_censo.html
http://www.foxnews.com/story/0,2933,272955,00.html
http://www.reuters.com/article/worldNews/idUSHKG3174802007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