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癖
以前的所謂連鎖信,不過要你做做抄寫工作,如今Blogger連鎖Blog命令,竟要人公開寫自己的怪癖,始終有時自己的小怪癖,在別人眼中可能無法接受,有點難以下手。不過既然被映雪點中了,只有寫自己幾個似怪非怪的癖好。
一.學生時代,每逢放學回家,總會將電視機開著,然後,將一些已經看過很多遍的DVD再看一次。在未有DVD機的年代,會看錄影帶,所以有些如黃子華的棟篤笑可能看過五六十次,很久以前的(中一時錄下來的)三國演義,也可能看過無限次,所以,亞視版本的三國演義有甚麼錯誤(包括配音錯誤)有甚麼對白之類,我瞭若指掌。
二.記得中學時期有段時間腳趾常發出的臭味,我幾喜歡嗅。
三.上學不會帶筆袋或者筆盒之類的東西,最多帶兩支筆。有次有人問我有沒有塗改液,我當時連筆也沒有...
四.以前有所謂的地鐵乘車証,我好幾年也不願意申請;我本來就是學生嘛,自有學生証證明,何需申請多張証證明自己是學生?
五.如厠時最喜歡看小新,有助消化?其實一邊抽煙一邊如厠效果最佳,不過甚少如此。
點名:
FOX,Marky,Stackey,都是怪中之怪,應該不乏怪癖。多選兩個:王旅旅,收買佬。
認識之中,這五個算是最怪的了XD
比人話怪中之怪,我覺得自己ho慘 …
August 20th, 2005 at 8:22 pmSTACKEY,不要怪我多嘴,其實”怪”在今天,意謂標青多於一切,褒意凌駕,你不飄然也任旁人牙齦發癢。這輩港人,少了點畸詭真的很難吃飯;你有多少隊狗仔隊全天候侍候,你有多少新聞價值;你在人群中有多怪,你有多少被認識下去的價值。人們患上話題恐懼症候,爭相善忘和搶閘貪新,是以不怪不受歡迎,越怪越是猶榮。
August 20th, 2005 at 9:33 pm比我話唔算好慘姐。
August 20th, 2005 at 10:18 pm原來我既價值在於我係珍禽異獸
August 20th, 2005 at 10:58 pm你好!我是”囍”裡面的其中一位!
August 22nd, 2005 at 12:21 am由於先前忙於blog和更新新的網路承租空間
所以剛剛才在舊站看見你的留言!:)
看到你的建議 非常謝謝!我們會去推薦宣傳自己的!:)
怪癖自白..我們最近也開始在玩..呵呵~
>怪癖自白..我們最近也開始在玩..呵呵~
哇,就泥個個都玩過喇。
August 22nd, 2005 at 4:39 am記得中學時期有段時間腳趾常發出的臭味,我幾喜歡嗅。
just like the freak of peking university
August 23rd, 2005 at 7:31 am:0
guess who it is?
///上學不會帶筆袋或者筆盒之類的東西,最多帶兩支筆。
我最多帶一支 =0= 隆重d 的場合就帶支陪左我四年的筆外加兩三支芯~譬如考試之類(幸好,mitsubishi 的質素還好, 未試過”寫剩兩滴”–諗起d 促狹鬼將衰十一改成衰十九個段惡毒的條文)
August 23rd, 2005 at 9:59 am一支鉛芯,一支原子,不過我一定要用hitec-c
August 23rd, 2005 at 5:10 pm記得中學時期有段時間腳趾常發出的臭味,我幾喜歡嗅。
我覺得這是出自動物的本能呢。
September 2nd, 2005 at 6:27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