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評勞思光的《哲學淺說》之一
這是在《哲學散文》裡剛發表的,一文兩投,順便為《哲學散文》宣傳一下。
簡評勞思光的《哲學淺說》之一
哲學是一門耐人尋味的學科,也是一套深不見底的學問。然而,對於一些未有正式研習過哲學概論的人們,往往對哲學中的學問存有誤解,或視之過高,視之如同宗教之神聖不可侵犯;或視之過低,視之如同無病呻吟的囈語。而事實上哲學無甚麼神聖可言,它只希望探求事物的最後真相,以處理各種知識問題和價值問題為任務。不過,如果說上面所講的就是哲學的定義,相信沒有人會同意,因為哲學好像不至如此,而且甚麼是「最後真相」?它似乎不可以被客觀地釐清,而最重要的是,所謂哲學的定義、它的範圍,自古至今,是哲學家的爭論對象,換而言之,如果研究者想將所有哲學家對哲學的定義歸納為一,根本是件不可能的事。
本文其實想借哲學的定義問題為起點,以簡評勞思光的《哲學淺說》一書。這是我第一本看完的哲學概論性質的書籍,如果想對哲學有一般性的了解,要明白其範圍、任務、性質,這本書是我看過的最扼要、最明晰一本,單是探討哲學的定義問題,已經用了不少篇章。勞氏在該書中指出,要定義或界定哲學一詞,以該學科的「本質」(即內延定義)是不可能的,一種比較有效的界定哲學的方法是「實指的定義法」。他不以找尋哲學的本質為何作為界定哲學的方法,而以哲學為各學科包括形上學,知識論,文化哲學等等的總和作為哲學的定義,這就是所謂的實指定義法。可是,這個方法雖看來會比前者客觀,但事實上卻比前者更令人摸不著頭腦。同情的理解,這或許是勞氏意圖透露的一個重要之處,就是要認識哲學,不是在詞典中找個定義即可,而是有必要對各部門的任務瞭若指掌。
在之後各個篇章內,勞氏對哲學之功能和各哲學部門給予了詳盡解釋,初學者從中可以得到不少哲學的基礎知識。大概,在西方哲學發展的早期,形上學被視為極重要的部門,甚至是哲學的主要領域。然而,一個以超經驗事物為研究對象的學問,究竟可否成為或稱為一種學問?這是由知識論和一些邏輯解析學興起後的誘出的問題。勞氏以「智慧之學」解釋形上學的功能,就是通過辯論和思考形上的問題,令我們的智慧提升。他以打球為比喻,運動員把球投進籃後,球跌下來了,又要再次把球投進籃,這些重複的動作帶來鍛鍊體力肌肉的作用。然而,運動員是運動員,哲學家是哲學家,勞氏兜了一個大圈子,原來不過說明了哲學,形上學的功能就是鍛鍊智慧?鍛鍊智慧根本不是一個證明形上學是一種學問的理由,討論任何一種科目,思考任何一種問題同樣可以得到相同效果。此書其中一個令人失望之處正在這裡,似是而非地說解決了形上學的問題。
廿年前讀過是書,不久已全忘了。
June 20th, 2005 at 9:19 am你也介绍过这本书,我也有带在身边。(证明我没看完)好,等我看看…
June 21st, 2005 at 1:09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