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昨日阿媽帶了外婆回家,說她無家可歸,恐怕要在這裡暫住幾天,認真可憐;也恐怕以後阿爸同阿媽吵架,阿媽也很難離家出走返外家去,因為外婆也無家可歸,泥菩薩過江了。

爭吵對一般的香港家庭來說,不過是小事一樁,怪在搞不清她們為甚麼要吵,就是為了那小到令人費解的小事?

6 Responses to “哈。”

  1. fox 2005年2月16日 at 5:31 am #

    唔搵d小事黎搞,個人好易爆…

  2. 王旅旅 2005年2月16日 at 10:02 am #

    我阿姨同姨丈都試過為左隻鹽蛇吵到話要離婚

  3. 布偶 2005年2月16日 at 2:33 pm #

    可能愛令人窒息,需要距离。結了婚,吵架可以分床睡、离家出走,名正言順。鬧离婚但不會离婚就等於短期旅行。嘿。

  4. b 2005年2月16日 at 2:50 pm #

    我阿媽因為怕鹽蛇,經常唔比我成晚唔番屋企。

  5. PS 2005年9月7日 at 2:11 pm #

    我四十六歲人, 當差, 天不怕地不怕, 十支槍指住我亦不怕, 但怕鹽蛇的程度已屬精神科病例, 怕到見到人件 T-恤印條鹽蛇圖案都嚇到即時腳軟, 我個仔在旅行途中試過買條假的鹽蛇磁石送俾我希望治療, 我同佢反哂面, 兼沿途腸抽筋, 破壞了一個旅行, 我個女又試過買條用布做的花碌碌鹽蛇给我, 我嚇到失禁, 是真事.

    我去見心理醫生, 他说需要治療, course 由介紹鹽蛇开始, 所以我瀏灠電腦, 我都好想克服, 有冇人幫到我呢 ?

  6. Blacksnow 2005年9月8日 at 12:51 am #

    ……. 痛苦治療法: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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