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與語言

下面是一篇很久以前寫的文章,但裡面好像有些問題連自己也不太確定,所以一直沒有登出來。老實說,但凡想都一切價值判斷,皆是沒有認知性,或是沒有確定性時,自己的思想總是像落入虛無主義之中,像是找不到理由去確定自己現時所肯定的價值,這個恐怕是我所越到最大問題之一。現在把這篇自己也不知所云的文章放上來,無疑是因為沒東西可寫,用來去攝一攝時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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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漸漸廣泛地接觸各種事物,各種事情,腦海中的概念會變得越來越多,而思想,就是透過概念而進行的。然而,很多概念卻沒有一定的共性,即這個人認為A是這樣意思的,而另一個人認為A不是,於是,A這概念的定義不斷游移,如果我們為它爭論,往往做成言辭之爭。要避免言辭之爭,惟靠語理分析之助,多注意概念的陷阱如:歧義(ambiguity)、含混(vagueness)等,又應在討論以前釐清關鍵概念和字眼,讓討論清晰自然。

維根斯坦曾有一句聞名於世的說話:What can be said at all can be said clearly; and what we cannot talk about we must pass over in silence,他將世界上的事情分為「能言說的」與「不能言說的」,正是因為有些概念是不能釐清,甚至不為語言所能說清楚的,有一項命題例子,其屬於後者,也爭論了不下千年,這就是──「神存在嗎?」,可能任何人都會想過這個問題,卻不知道這個爭論不斷的問題對前維根斯坦的學說來說其實是「不能言說的」。

西方哲學的演進,誠如李天命所說,由古代哲學問:「甚麼是X?」,近代哲學問:「X在人類知識的限度內嗎?」,及至現代分析哲學提出:「在論題中,『X』一詞是甚麼意思?(比如說,怎樣界定或例釋『X』?) 」明顯地出現了徹底的改變,所以,在我認為,神是否存在的爭論是最無聊不過的爭論,因為絕大部份情況下,我地對神一字既意義是一無所知的,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還要去爭論的話,則必成為言辭之爭,出現的謬誤也越來越多。

在任何一個學術領域都有各種不同的爭論,將問題作分類無疑有助思考。如我們說:「你強姦人地是犯法的」,這個是一個事實描述,故有真假之分,然而,如果我們說:「你強姦人地是錯的」這個則是一個價值判斷,沒有所謂真假,只不過等於說「你強姦人地」再加上一個感情態度而已,這種對命題的分類,前者謂有認知意義,後者謂沒有認知意義。

既然如此,我們好快會理解到西方哲學中不少範疇都是冇認知意義,故有不少人持有取消形上學,取消美學等等想法。哲學與其他學科其中一個不同之處正是哲學家會將哲學本身作為研究的對象,可是,一個價值判斷是沒有真假,形上學很多理論也是沒有真假的,但卻不表示這些都是全無意義的語句。要爭論的是,他們可以或是不可以成為一種「學」?

有某位學者舉了一個例子,他說如果我們將老年人界定為六十五歲以上,則我們可以將六十五或以下的定義為非老年人,但這不過是一種分類,並不表示這種分類能夠決定這些非老年人應否存在或是被取消,也不能說那些老年人是有經驗的或是可敬的,所以他們值得留下來。這說明了單是用意義區分了傳統哲學的範圍後,我們仍然不能說哪些應被取消與否,最終,哲學應用哪種原則去界定,迄今未有定論,或可說是難有定論。

如果哲學僅僅是作邏輯解析,語言分析的學科,其吸引力會無可避免地大減。常說:一氣偏廢,則萬物不得獨成。哲學是一個大體系,價值論,知識論,美學,存在主義等等都是相互影響,枝節相連的,全面性的研究始終會給我們多一點洞察力,此外,哲學史也在另一個層面上反映時代文化和思想的演變;那些哲學理論仍然深深影響著我們廿一世紀的文化,默默對我們無法開啟的心靈住行滋養。所以,我認為取消哪些都不是一個問題,為哲學尋找更多新方向,才是哲學家真正重要的任務。

Posted March 25th, 2004 in 史哲.

7 comments:

  1. 亞維:

    幾好丫篇野!
    點解唔post去哲板度?

  2. blacksnow:

    有呀,POST左係irrational度嘛。:lol:

  3. 亞維:

    irrational

    點解唔post去xocat?又唔係唔見得光!

  4. blacksnow:

    很多文章也沒登過去架啦,登泥冇乜用。

  5. 行思走慾:

    係羅…寫得幾好呀…

    irrational 係邊度架…??

  6. blacksnow:

    irrational.hk.st
    ^^

  7. Joy or Pain:

    或者,哲學發展到這個地步已沒有任何任務了!!哲學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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