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續)

上兩個星期前,看亞視一個節目,像是叫甚麼《影響世界的中國人》罷,裡面一位研究基因的華人引用一句古希臘神廟的箴言去形容自己的工作說know thyself,字幕上卻寫成know by self,這個好像怎樣也解不通罷。

Know thyself,其實就是認識「你自己」的意思。

有人說寫文章就是一個最好的認識「你自己」的途徑,我既不敢完全否認,也不會贊同,雖則寫文章或是寫日記都必有益處,但這種益處應該是擴闊自己的思維或在書寫與思考之間產生一種愉快的心理狀態,而不是,也不致於可以對自己有甚麼真正的了解。

無論你如何努力在文章中描述自己,始終都會與那真正的自己有一段距離,儘管你如何誠實也是如此。可以這樣說,寫作源於某種靈感,某種感興,創作中的一刻,可能與日常的自己不盡相同,另一方面的原因是語言文字的局限性與不精確性,對人本身複雜的思想、性格去進行描繪,有如瞎子摸象。或者,好像《聽風的歌》中如是說:「我們努力想認識的東西,和實際上認識的東西之間,橫跨著一道深淵。」

所以,這裡,所有寫的東西既非讓人去認識我,也非叫自己認識自己;這裡,有著這兩個理由以外的理由存在著。

Posted December 31st, 2003 in 瑣言.

2 comments:

  1. Anonymous:

    你真係好中意聽風的歌 .. ^^”

  2. blacksnow:

    一般啦
    佢開頭講d野特別記得,特別有意思
    仲乜唔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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